2011年1月18日 星期二

上帝認證的名稱由來 帖撤羅尼前書第2章4節


帖撤羅尼前書第2章4節 【帖前二4】
「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,把福音託付我們,我們就照樣講,不是要討人的喜歡,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。」

〔原文字義〕「驗中」召,揀選,看中,認可,核准,認證,派定;「察驗」(與『驗中』同字)。

〔文意註解〕「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,把福音託付我們,」
『驗中了』是說經過神的考驗,核准他們做傳福音的工作。

『驗中了』原文所用動詞是現在式分詞(完成式),有繼續不斷的意思;一面表示神對祂驗中的『承認』是永遠持續有效的,一面也表示神的察驗工作不斷進行,以確保信息的品質。

「我們就照樣講,」福音來自神,內容由神決定;現在交託給了保羅,他必須忠於所託,不能有絲毫自私的打算。

「不 是要討人的喜歡,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,」神不看外貌,乃看人的內心(撒上十六7),祂『察驗』的是『我們的心』,因為動機決定行為。神一直在察 驗、察看並試驗我們的心(詩廿六2;一百卅九23~24)。『心』這個字在聖經裏,通常解作人的內在生命本質,而不是指一時的情緒。

〔話中之光〕
(一)我們的存心被神驗中有多少,就託付我們有多少的事工。

(二)神所驗中的,神才託付;但託付之後,神仍察驗;察驗通過了,神才喜歡。

(三)領受神的託付,不是一件小可的事,乃是極大的榮耀,所以我們不該將傳福音這件事等閒看待。

(四)傳福音這件事之所以貴重,乃因為它關係著人們的永生和永死。我們若有這個眼光,即使面臨苦難逼迫,或者個人的毀譽榮辱,仍以為算不得甚麼,因為搶救寶貴的靈魂比甚麼都重要。

(五)神所託付給我們的是甚麼,我們就傳甚麼;傳福音者的本份是『照樣講』,不能改變,也不能傳自己的。

(六)信徒如果清楚知道自己是為神所託去作福音的使者,並把握從神而來的信息和信念,他的事奉便會充滿動力和信心,而不輕易被環境的順逆或聽眾的反應所動搖。

(七)為討人喜歡而事奉,會扭曲所傳講的信息內容,引致事奉只看重效果和眾人的反應,而完全以『市場導向』為最高指導原則。

(八)傳道人在傳講信息時,不可迎合聽眾的口味,一味地傳講一般人所喜歡聽的話,而對神的旨意和真理卻有所避諱不說的(徒二十20,27)。

(九)基督徒行事為人的標準與不信的人不同,因此難免會被世人誤會,但千萬不能為著消除別人的誤會而降低標準。

From《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──帖撒羅尼迦前書註解》

God Bless Us All 
amen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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